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数字赋能,让远程认罪认罚“镜”在咫尺
来源:竹山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06-02 15:12:05
“我们是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应当如实回答,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请问你听得清吗?声音、画面还可以吗?......”6月2日,在竹山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检察官们对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犯罪嫌疑人熊某进行了远程讯问和认罪认罚,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熊某因远在广东,考虑其家庭特殊情况,遂向该院检察技术部门申请技术协助。检察官、检察技术干警、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多方沟通后,创新推行“远程认罪认罚+值班律师见证+互联视频接入”的认罪认罚新模式,让身处异地的检察官、犯罪嫌疑人隔空连线,实现“屏面”“隔空”对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操作流程规范合法,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使认罪认罚工作得到有序有效地推进。
远程讯问中,承办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值班律师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关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充分发表了意见,三方进行充分地沟通协商,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远程认罪认罚系统既解决了讯问不便的问题,又节省了我们办案人员往返去异地的时间,打破了时空的限制,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让我们能更集中精力处理案件审查、证据分析等核心工作。”承办检察官李云在远程讯问结束时说道。
为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竹山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建设了十堰市首个规范化的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自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投入使用以来,已先后办理了300余起认罪认罚听取意见案件。同时,不断创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新模式,确保每一件认罪认罚案件都经得住“镜头”的考验。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办案工作新需求,创新运用智慧检务,跑出数字检察加速度,以能动履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龚健 朱金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