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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竹山男子获刑

来源:法治日报    时间:2023-01-16 15:49:35

近日,经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首例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而引发的危险作业案在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去年1月,民警在竹山县某村组织救火时发现,与失火民房相连的平房中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经调查系李某某非法储存。在承办检察官的建议下,经专业机构评估,认定李某某的行为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事故状态下对周边居民及公路设施构成严重安全威胁。竹山县检察院以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依法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该案判决后,竹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前往案发地,联合民警和消防人员,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问题开展普法活动,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一起对该县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宣讲“八号检察建议”,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李美 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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