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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法院:四方联动,多元解纷,推动诉源治理蔚然成“枫”

来源:竹溪县    时间:2024-04-29 16:10:26

“实在太感谢你们了,这么远还跑过来给我们做工作,感谢感谢。”“法院工作也不容易哦,辛苦你们了!”4月24日,竹溪县人民法院泉溪人民法庭、竹溪县司法局丰溪司法所、丰溪镇综治中心、丰溪镇丰溪村共同对辖区内劳务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展联合调解工作,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不约而同地对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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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泉溪法庭分别收到原告贺某某与被告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某某与赵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王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相关材料,法庭工作人员经审查,发现3起纠纷的被告均在丰溪镇,经电话联系,三被告均表示在外地打工没有时间到庭参加诉讼,不愿意配合法庭送达应诉材料。

考虑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案件事实可能无法查清,为妥善化解矛盾,法庭干警运用“1+N”工作模式,邀请原告和被告所在地的丰溪镇司法所、丰溪镇综治中心、丰溪村委会共同参与案件调解,分别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进行释明,同时采取“背对背”方式,通过电话、微信与被告联系,一方面引导原告适当降低诉求金额,另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最终在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履行时间,3起纠纷均妥善化解在诉讼之前。

下一步,竹溪法院泉溪法庭将继续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转化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强大动力,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发挥好“1+N”联合调解工作机制,与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会及其他基层治理单位、部门做好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从细处着手、从实处用力,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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