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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男子半夜出门抓“小偷”,致人轻伤受制裁

来源:竹溪县    时间:2023-03-17 10:39:18

近年来,在一些偏僻的农村地区,个别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假借“正义”之名“替天行道”,对疑似小偷进行殴打体罚等现象偶有发生,近日,竹溪一男子谢某便遇见这样的“荒唐事”。

2022年12月的一天,半夜3点,谢某闲来无事在隔壁村闲逛,看到路边有一根木棍很适合当柴烧,遂捡起木棍扛在肩上准备回家。巧合的是,该村村民颜某某当晚也睡不着觉,在马路上闲逛时,无意间看到谢某形迹可疑,怀疑其偷窃自家树棒,便追上去将谢某拦下,不让其离开。刚开始双方只是争执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在打斗的过程中,颜某某用拳头击打谢某鼻子和面部,谢某趁其不备咬伤颜某某的手后就往家跑,颜某某一直追至谢某家楼下才回家,第二天颜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谢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颜某某为轻微伤。

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颜某某仅凭个人主观臆断认定谢某为小偷,进而殴打,导致谢某两侧鼻骨骨折,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其行为侵害了谢某的身体健康权,产生了社会危害性,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颜某某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在案发后积极支付谢某的医疗费用,与谢某达成赔偿协议主动弥补犯罪后果,获得谢某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谢某未能正确处理双方产生的误会与争议,其行为亦具有一定的过错。最终,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召开听证会和检委会后,决定对颜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提醒:群众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该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权不能使用暴力、滥用私刑,突破法律的红线,否则施暴者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李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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