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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抑)菌制剂≠药品!

郧西县检察院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整治专项监督活动

来源:郧西县    时间:2023-11-27 15:44:27

为进一步规范抗(抑)菌制剂类产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郧西县检察院与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联合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整治专项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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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检察干警与卫计局执法人员一同走访了郧西县远洋医院、福康医院、用心人大药房、好药师宝妈大药房等经营场所,调查了解其所销售的抗(抑)菌制剂是否留存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索证、索票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存在暗示疗效、夸大效果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药店在售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是否非法添加激素、抗生素、麻醉剂等禁用物质、“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等进行了重点调查。并向经营者宣传抗(抑)菌制剂产品卫生安全知识和违法销售的法律后果,督促商家加强规范管理,依法守法经营。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虚假宣传等违法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把“消”字号产品“安全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检察官提醒

抗(抑)菌制剂是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不具有任何治疗作用。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物料。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识别:

1.看批准文号。抗(抑)菌产品包装上应该标有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号,没有卫生许可证号的,不是正规消毒产品,不要购买;

2.看标签说明内容。如果标有“预防性病”“治疗疾病”“治疗足癣”“缓解皮肤瘙痒”“杀灭精子”“避孕”“牛皮癣”“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治疗疾病用词用语的,属于夸大宣传或仿冒药品,不要购买;

3.看标注用法。如果标注有“每日X次”“XX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等类似药品用语的,属于企图打药品擦边球、误导消费者,不要购买;

4.看使用范围和杀灭微生物类别。消费者可根据抗抑菌制剂使用范围和杀灭微生物类别来选择合适的产品。(张洁 徐蒙)

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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