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首页 > 县市区 > 郧西县 > 正文

“臭味没有了 河水也干净了”

郧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问题养猪场搬新家

来源:郧西县    时间:2023-11-06 17:14:33

“养猪场搬走后,这里的臭味没有了,河水也变干净了……”日前,郧西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来到城关镇某村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当地村民说道。

1699262114767048.jpg

2023年9月,郧西县检察院在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在城关镇某村从事生猪养殖,其养猪场位于村民集中居住区,饲养生猪500余头,养猪场周围散发着恶臭,养殖污水渗漏汇入河流,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根据相关规定,该养殖场所在村被划为禁养区,不得从事规模养殖,2022年6月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原郧西县畜牧兽医局)要求该养殖场限期搬离,但一直未落实到位。此外,检察官了解到,王某某将全部家当都投入到该养殖场中,今年来生猪价格持续下滑,饲料价格又逐步上涨,导致养殖场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在此情况下若强行要求其搬离,其产业可能随时面临倒闭的风险。

1699262130934101.jpg

郧西县检察院随即邀请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人、人民监督员等召开听证会,经共同研究商讨提出解决意见,将王某某养猪场搬至河夹镇某村规范化标准养殖场,检察院和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积极为搬迁工作与当地政府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同时,督促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旧养猪场污染。

考虑到王某某的特殊情况,检察机关还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王某某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经营困境。截至目前,王某某已将全部生猪转运至河夹镇标准养殖场内,目前产业运行良好。(刘永峰 李剑桥)

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Copyright ©2020 sy.hbca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3015995号    十堰长安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