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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双胞胎女儿抚养权成难题,法官多方沟通:一人抚养一个孩子

来源:十堰晚报    时间:2024-05-10 14:56:33

日前,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武当山法庭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一对双胞胎的抚养权纠纷让法官犯难。经过反复协商,男女双方各退一步,案件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画上了句号。

女方李红(化名)与男方王明(化名)于2012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两人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女儿王甲、王乙(均为化名)。由于性格不合等诸多原因,加上王明是大货车司机,常年在外面奔波,导致夫妻俩聚少离多,感情逐渐淡薄。

李红于2013年、2022年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均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今年2月,李红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判令女儿王甲随自己生活,女儿王乙则由男方抚养生活。

法院最终受理了此案,当法官联系王明出庭时,王明表示自己在外地。“同时,他还提出要求,离婚可以,但他要两个女儿的抚养权。”案件承办法官介绍,在约定的开庭时间,王明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缺席审理了该案,但原被告关于双胞胎抚养权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

考虑到两个孩子均已年满8周岁以上,具有一定自主判断和认知能力,在确定抚养权时应充分尊重其意见。承办法官与两个孩子分别进行交谈,王甲表示愿意随母亲一起在十堰读书、生活,王乙表示愿意留在丹江口市上学,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在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向原被告释明子女抚养方面的法律法规,告知双方孩子的真实意愿。

经过在电话中耐心沟通,最终王明同意与李红调解离婚,并一人抚养一个女儿。(记者 何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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