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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法”“警”协作助力妥善解纷,共同缔造培育文明乡风

来源:丹江口市    时间:2023-01-19 09:29:04

1月16日,丹江口市公安局土关垭镇派出所民警带领被告张某来到浪河人民法庭,当庭主动履行了8000元赔偿款,至此,张某与邻居孙某纠葛近一年的健康权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一起严重影响乡风文明的案件在“法”“警”的共同努力协作下得到妥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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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孙某与被告张某系邻居关系,双方因两家中间地界的厕所、猪圈归属问题已龃龉多年,常常因此发生摩擦。2022年2月,双方再次发生矛盾,被告张某手持斧头对原告孙某家的猪圈进行砸击,孙某在阻拦过程中受伤,并因此住院17天,出院诊断为右侧5.6.10.11.12肋骨骨折,并被鉴定为轻伤二级,累计造成损失3.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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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情发生后,经丹江口市公安局土关垭镇派出所侦办,认定被告张某无犯罪事实,因此对张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予以撤销案件处理。张某涉嫌的故意伤害案被撤销后,原告孙某情绪十分激动,经常到当地派出所“讨要说法”,其家人朋友亦表示若不得到妥善解决,也要张某住院尝尝滋味,当地群众也议论纷纷,对当地文明乡风的缔造产生了严重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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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化解矛盾,土关垭镇派出所及时将相关案情通报给了浪河人民法庭,浪河人民法庭诉前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多次到原被告家中了解情况,被告张某坚决否认其在原告孙某受伤过程中存在推搡等侵权行为,原告则坚持认为就是被告所为,因现场除原被告外并无其他见证者,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浪河人民法庭又多次和土关垭镇派出所进行座谈磋商,捋清事情原委,统一解决思路,并制定出联合行动分头工作的方案,即对被告张某,由公安部门从违法砸墙涉嫌损坏私人财物,对原告孙某从民事责任“谁主张谁举证”的角度分别给原被告释法明理,最终在“法”“警”的通力协作下,原被告就原告受伤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妥善化解了一起可能矛盾加剧的纠纷,在新春到来之际,解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后顾之忧,相关结果也得到了周围邻居的认可,切实为共同缔造文明乡风贡献了法治力量。(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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