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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拒不还钱,丹江口法院劝其以物抵债

   时间:2023-10-13 09:31:25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欠债人”拒不还钱,权利人只能望“财”兴叹,该怎么办?此时,以物抵债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近日丹江口法院执行局第三团队处理了一起特殊案件,利用生猪抵债,有效化解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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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人黄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王某多次达成和解协议却一味拖延履行涉及案件标的两万元欠款,执行过程中想方设法躲避执行法官,要么闭门不见,要么不知去向,申请人黄某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均无果,因为被执行人王某的不配合导致案件长达三年仍未解决。而后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王某的丈夫经营着一个小规模的养猪场,执行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王某的丈夫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王某的丈夫同意贩卖生猪来替妻子偿还债务。

案件进入转折点,执行法官迅速开展行动,通过多次考察与商讨后制定出一个合适的执行方案。10月8日,丹江口法院的执行法官和工作人员一行驱车来到位于襄阳市谷城县的养猪场内现场与被执行人黄某进行沟通交流,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同意通过贩卖生猪来抵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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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市场生猪买卖要求十分严格,为保证安全,执行人员认真选择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收购与屠宰商家,同时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权利不受损,执行法官召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收购商家三方,多次商议后确定最终的成交价格。而后,执行法官与执行人一起将八头生猪转移至提前确定好的商家处。经过收购商家的装载、称重、结算后,八头生猪总价两万余元,已全部偿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执行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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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得了“大法官”,也能干“卖猪佬”,执行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其责任之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一直以来,丹江口法院执行局突出执行工作的“一性两化”,借助强制执行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让丹江口法院向“彻底解决执行难”目标踏实迈进。下一步,丹江口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立足本职工作,坚持不忘初心,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执行工作能力,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杨晴罡 朱萧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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