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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小调解”绘就“大和谐” 打造金融解纷“快车道”

来源:丹江口市    时间:2023-09-12 17:29:05

近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金融解纷模式,高效、公正地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有力维持了案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2015年9月至2016年,许某某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李某某借款共计140万元,分文未还。李某某多次向许某某催要借款均是未果,2023年8月23日李某某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许某某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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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法院受理该案,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矛盾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了解到,许某某的公司由于环保政策变化出现经营困难,李某某希望许某某用公司厂房进行抵押偿还债务;许某某为了盘活公司,想要利用厂房继续进行后续融资,不同意李某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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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决定联合市总工会与十堰市仲裁委驻丹江口办事处进行三方联调。在十堰仲裁委相关同志和调解员多次组织协商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后,李某某同意放宽还款期限,将厂房留给许某某继续经营或出租用以盘活资金,如果许某某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李某某将依法对其厂房申请强制执行。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及时有效地化解在诉前。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省时、省钱、省力,是丹江口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力实践。下一步,法院将继续拓宽金融纠纷化解渠道,用好“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简便快捷、优质高效、经济实惠的方式妥善化解金融纠纷,促进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郑乐莉 肖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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