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十堰市法学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重点法学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来源:十堰市法学会    时间:2020-05-11 09:21:00

  近日,十堰市法学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重点法学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度市级重点法学课题研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重点法学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法学会,各专业法学研究会,市法学会各理事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法学会作为平安法治十堰建设“智囊团”“思想库”职能作用,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要和全市政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市级重点法学课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足十堰、研究十堰、服务十堰,紧紧围绕十堰改革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推进法治十堰、平安十堰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学理论研讨、政策建议和法律对策,为确保大疫之年全市社会平安稳定、夺取全市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研究课题

  根据2020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要,结合今年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拟定20个重点研究课题目录。具体如下:

  (一)平安十堰建设课题

  1. 十堰市防范化解“疫后综合症”问题研究;

  2. 十堰市疫情防控与公共危机应对、决策机制优化研究;

  3. 十堰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问题研究;

  4. 十堰市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

  5. 十堰市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研究;

  6. 十堰市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综合体问题研究;

  7. 十堰市深入推进“户户走、家家访、人人评”活动问题研究;

  8. 十堰市防范化解个人极端案事件问题研究;

  9. 十堰市社区网格微治理问题研究;

  10. 十堰市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二)法治十堰建设课题

  1. 十堰市政法系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相关问题研究;

  2. 十堰市推进“三大攻坚战”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3. 十堰市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4. 十堰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疫后复工复产复市问题研究;

  5. 十堰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问题研究;

  6. 十堰市深入推进律师“246”工作体系问题研究;

  7. 十堰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8. 汉江中下游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9. 十堰市推进信访法治化相关问题研究;

  10. 十堰市健全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研究。

  (三)其他自选课题

  1. 服务十堰市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研究;

  2. 推进平安法治十堰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三、参与单位

  1. 各县(市、区)法学会、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党政办;

  2. 市卫生法学研究会、市律师法学研究会;

  3. 市法学会各理事单位,具体为: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信访局、市委党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市税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市仲裁委员会、东风公司十堰区域管理中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汉江师范学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四、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对策建议,是法学会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相关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学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围绕拟定重点研究课题,结合各地实际和各部门职能,选择至少1个重点课题(可在市法学会拟定课题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研究攻关。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把关,确保研究成果质量,充分展示各地各单位的政治担当、工作水平和良好形象。

  2. 把握节点,按时规范报送。5月15日前,请各地各部门将《十堰市2020年度市级重点法学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报市法学会。8月31日前,请各地各部门将研究成果(不少于5000字,一般不超过10000字)报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盖章后报市法学会,电子版报至邮箱:sysfaxuehui@126.com

  3. 严格评审,择优转化应用。10月份,市法学会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对优秀研究成果进行评奖,同时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推动进入决策层和实践操作层面,并择优推荐参加省、国家级评选表彰。

  4. 纳入考评,确保工作实效。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法学课题研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和法学会工作考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表优秀的重要依据。

  工作中的相关事项,请及时与市法学会联系,联系人:熊应标,电话:8109886,18062171773,传真:8665107。

  附件:十堰市2020年度市级重点法学研究课题申报表.docx

  十堰市法学会

  2020年4月29日

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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