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万学斌同志在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法学会    时间:2018-03-14 13:46:00

  2月28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了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关于做好新时代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批示,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分别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这次会议,就是传达贯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法学会工作。省委政法委对我们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常务副书记王兴於,副书记刘太平同志分别提出明确要求。祥喜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太平书记专程参加今天的会议,对我们是鼓励,是鞭策。下面,我分两部分向大家进行通报。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湖北省法学会在省委、省委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实际,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 务实重行,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法学会事业实现了新发展。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2017年综合考评中,湖北省法学会被评为优秀等次。
  一、聚焦新时代,“三个确保”落实有力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湖北省法学会党组第一时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认真传达学习。同时,制订省法学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迅速向各地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发出通知,在全省法学会系统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强大气场。《湖北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媒体分别推介了省法学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要精神出台后,省法学会及时召开党组会、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结合法学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举措,坚持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法学会建设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后,省委政法委员会、省法学会组织召开全省法学专家座谈会,围绕推进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建设进行研讨交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出席会议并讲话。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等9位法学专家学者作了交流发言。省内20多名法学专家撰写了学习省党代会精神的体会文章,通过省委政法委网站、《湖北法学》和省法学会网站予以刊载,从多视觉、多层面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提供了引领和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省法学会《关于加强对湖北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坚持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突出抓好对31个学科研究会(院)的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对研讨主题的政治把关。通过出席学科研究会年会、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加强对所属学科研究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学会系统得到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党的纪律、规章在法学会系统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修订完善省法学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中心组为龙头,带动法学会干部和广大法学会员的学习。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责任意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决抵制“四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聚焦新任务,法学研究繁荣发展
  “短平快”研究更接地气。一是围绕中央、省委2017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积极参与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针对“三去一降一补”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改革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专而精”“短平快”的要求,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开展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等7个方面的法治保障研究,取得一批优秀成果。二是根据省委书记蒋超良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的部署,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着力抓好“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深化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扩大改革开放”和“坚持创新驱动”法治保障研究。三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抓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国家安全、“一带一路”建设、互联网经济和创新社会治理等社会关切的法治问题研究。其中《湖北省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对策研究》《互联网经济的三大法律挑战及对策建议》等多份成果被中国法学会、省委办公厅采用。
  课题研究规范有序。顺利完成2016年度重点课题结项工作,并先后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中国法学会及有关领导机关摘报了《惩治和预防大案要案的法律规定》《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责任机制的构建与实践》等多份课题成果,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发布2017年度重点课题指南,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
  论坛研究创新推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法治保障研究”为主题,成功举办第九届“法治湖北论坛”,产生一批具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进一步扩大了论坛在省内各大院校及市县实务部门的影响力,举办论坛的专题报告,获省领导及有关单位签批或采用,被中国法学会网站、长安湖北公众号等转载。部分市州法学会举办的法治论坛,时效性强,受到好评。由武汉市法学会倡导并主办的第五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由宜昌市法学会发起组织的首届三峡区域法治论坛、由黄冈市法学会积极推动的“大别山法治论坛”、咸宁市法学会在《咸宁日报》开设的“法治论坛”专版交流等均取得丰硕成果。
  智库研究成果丰硕。进一步加强法学智库建设,支持法学专家学者积极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承担部省级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紧紧围绕法学前沿理论和全国、全省重大法治战略问题潜心研究,有9项研究成果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55项得到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批复或采纳,17项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复或采纳。省法学会副会长、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肖永平教授参与民革中央起草的《关于设立“一带一路”国际争端解决中心的建议》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和俞正声、张高丽、汪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2018年2月23日,《民主与法制时报》大篇幅介绍了湖北省法学会深度推进智库建设的情况。
  三、聚焦新形势,法治宣传亮点凸显
  宣讲形式不断创新。充分利用法学会宣传宣讲的平台优势,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开展“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大讲堂和法律文化基层行等多种途径,不断拓宽法治宣传的渠道。2017年3月,与省司法厅、团省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爱祖国 学法律 创和谐”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2017年5月,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等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通知》;积极组织法学专家讲解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进市州和县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并扩大到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效果很好。深化 “长江讲坛?法治讲堂”工作机制。一年来,全省开展“双百”活动已超过200场次,听众达6万多人次,其中,省法学会自行组织“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48场,听众达2万多人;组织“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5场,举办“长江讲坛?法治讲堂”专题讲座6场。省法学会被授予“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法律文化基层行”扎实有效。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等法学会开展的以案讲法、模拟法庭、图文展示,荆州市县法学会举办的“荆风楚韵唱大戏法治文化赶大集”,咸宁市法学会在咸宁广播电台开设的《法治与你同行》栏目,仙桃市法学会开展的“送法进企”“校园法治报告会”“法治汇演”,武汉市青山区法学会开展的“一月一法”宣传教育讲座,洪山区法学会打造的“习法故事会”,江岸区法学会推出的“城市管理智慧执法平台”,荆门市沙洋县法学会倡导并参与建设的法治主题公园,京山县、钟祥市、掇刀区、漳河新区建设的“法治文化街巷”“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法治文化站台”“法治文化小广场”等等,独具地方特色,社会效果良好。
  宣传报道成效显著。向中国法学会、省委省政府报送《简报》《专报》18期;向《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时报》《湖北日报》、中国法学会网站等投稿100多篇,有80多篇被采用。编辑出版《宪法实施与地方立法》《我国刑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法治保障研究》等6辑“法治湖北论丛”系列丛书和3期《楚天法学》。《湖北法学》立足于重要信息传递、全省法学会系统工作信息交流和重大研究成果展示,使之成为上传下达、加强沟通与交流的重要平台,全年编发6期。
  四、聚焦新需求,法律服务精彩纷呈
  立法活动高效有为。进一步加强同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协社法委、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联系,多渠道推荐法学专家、学者更多地参与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根据省人大意见,组织行政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完成《中国法律年鉴》湖北地方法治篇撰稿任务。地方立法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农业法学研究会、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接受国家、省和市州等行政机关的委托,参与了一批重要法律、条例的起草、论证及立法评估,积极参与由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重要决策咨询活动,为依法治理提供了有效服务。
  法律服务精准到位。推动市县法学会在律师进村、第三方评估、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创新。80多个市县级法学会通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让法学法律工作者介入信访工作,以解决群众法治需求。以村居综治工作站、调解室为平台,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帮助基层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
  政法实践得到好评。积极参加省委有关重要工作的检查考核组,完成了对襄阳市和省委办公厅、省编办、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等四家省直单位法治、综治以及部分履职尽责交办考核任务,相关工作受到考察组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聚焦新使命,组织体系更加完善
  优秀法学家队伍不断壮大。完成第五届“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工作者(法学家、法律专家)”评选活动,授予何荣功、廖奕等10人法学家、法律专家称号。充分借助中国法治论坛、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国家级平台,推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省法学会连续六年获“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组织单位,并被授予特别贡献奖。一年来,有17项研究成果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国家部委人文社会科学奖;97项获湖北优秀调研成果奖。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的专著《法律能为文化发展繁荣做什么》获“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二等奖。武汉大学法学院何其生教授获第八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柏峰论文《土地发展权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前景》获“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
  研究会建设特色鲜明。省法学会现有学科研究会31个,基本覆盖法学法律门类。组织机制更加健全,各学科研究会基本保证了有依托单位、有稳定研究团队、有独立研究领域、有相对固定活动场所,在建立秘书处、完善会员管理、年会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有了新进步。除召开年会外,一些研究会举办了多种形式的法学论坛、专题研讨会、学术茶座、沙龙,各学科研究会年会制度基本形成。刑法、诉讼法学等研究会与宜昌市、鄂州市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健全了常态联络机制。宪法学研究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完善了相关合作方式,共同组织学术研讨。刑法学研究会多次组织专家学者为省市政法系统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得到有关领导和司法机关的积极评价。律师法学研究会邀请省内法学专家和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共同举行10余次重大疑难案件的研讨活动。法经济学、经济法研究会积极参与法治荆州建设,荆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农业法学研究会组织会员参加50多项立法活动,并提交多项立法建议书。财税法学研究会不断完善“财税法学术茶座”“中国财税法博士论坛”等多个学术交流和资源分享平台,受益的学生和社会人士近万人次。金融法学研究会组建核心学术研究团队参与地方法治建设,扩大了研究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17年11月22日,省法学会组织召开学科研究会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工作,明确了下步工作任务。
  地方法学会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各级法学会与同级党委法治办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找准结合点,瞄准共同点,同心协力开展各项活动。重视地方法学会专职干部的培训,2017年4月,省法学会在宜昌市举办全省法学会系统干部培训班。武汉市洪山区、荆州市荆州区、宜昌市远安县、黄石市大冶市、孝感市孝昌县等地法学会围绕县级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介绍了工作经验。武汉市法学会把推动区法学会建设纳入市委一级目标和全市法治建设、政法工作重点,下大力推进,高效率落实。各区法学会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特色突出、亮点纷呈。
  会员工作再上台阶。2017年4月,省法学会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中国法学会会员的通知》,将中国法学会下达我省的会员发展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州法学会。全省各级法学会高度重视会员发展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全年发展任务。截止目前,全省共有个人会员36373人,团体会员975个,超额完成中国法学会布置的个人会员27638人的目标任务,完善会员联络员制度,会员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全力协助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和保险法学研究会,在湖北武汉成功举办2017年年会。积极参与中部六省联合主办的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湖北省28名专家学者撰写的论文获奖表彰。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短平快、接地气、真正能够影响中央和省委决策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不多;主动参与、配合实务部门形成研究合力方面缺乏平台;为法学会会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缺乏有效的途经和方法;县市法学会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法学会“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工作能力不够强,效果不够明显。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湖北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法治保障研究”为主线,以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为核心,以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保障,强化政治引领、创新法学研究、推进智库建设、打造宣传品牌、践行法治实践、拓展对外交流,努力开创新时代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主要工作安排是: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要有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研究、宣传和贯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法学会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级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采取座谈会、专题报告会、讲座、学术论坛、专项课题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研究、宣传和贯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坚决拥护党中央的修宪决定,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增强宪法修改的自信和自觉。要带头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要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思想统一到宪法关于监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上来,统一到国家监察立法上来。
  要不断加强对法学研究队伍思想动态的了解掌握,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提出对策预案。着力做好突发重点舆情事件应对,发现涉意识形态问题及时应对、敢于发声。要通过服务和引导,让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体会到“桥梁纽带”的向心力和“会员之家”的归属感。
  切实加强各级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党的建设。立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大局,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2018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努力推动党建工作在全省法学会系统全覆盖。
  (二)加强法学研究要有新贡献。法学会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重要部署,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以繁荣法学研究为着力点,努力取得新突破。今年开年上班第一天,省委省政府就召开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会,蒋超良书记强调举全省之力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败,事关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蒋超良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办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打好三大攻坚战,法学法律支撑不能“缺席”,必须“在场”,保障其健康有序推进。为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拟将“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法治保障研究”作为2018年第十届“法治湖北论坛”的主题。希望大家从践行“四个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带来的新挑战,最大程度地凝聚会员共识,最大限度地汇集攻关合力,最大力度地开展对策研究,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较高价值和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以彰显法学会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的担当作为。
  同时,要不断加强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法学研究。充分发挥高端智库作用,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的研究;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学深学透十九大精神,撰写高质量体会文章,以起到正确引导、解疑释惑的作用。在服务群众层面,要突出抓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的法治需求问题研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现实问题提供最佳方案,不断推出有价值、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要进一步完善课题管理、研究成果转化等制度,以课题选题为切入点,有效引领研究方向,建立健全向立法部门、政府决策部门、司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征集课题的机制,促进供需对接。着力办好《法学研究成果摘报》和《湖北法学》,推介优秀研究成果进入领导决策。着力做好“法治湖北论丛”出版发行工作。
  (三)推进法治宣传要有新成效。精心打造“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品牌。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为2018年“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重大宣讲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着重针对法治实践遇到的突出问题,找准宣传教育切入点,强化宣传教育有效性。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听课对象的特点,不断改进宣讲方式方法,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坚持完善授课人、授课内容与听课单位“双向选择”制度。进一步增加法治报告会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场次,扩大活动影响力。组织开展“长江讲坛?法治讲堂”活动,做到场场精彩。结合“七五”普法,扎实推进“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针对不同群体,不断创新活动理念和活动方式,坚持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与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治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宣传效果。
  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深度合作,组织法学法律专家以案释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基层群众的学法效果。
  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支持基层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法治沙龙活动、法治微电影评选、法治文艺汇演及法治文化原创作品大赛等活动,加强区域法治文化研究,推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会同相关部门着力打造一大批知识性、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结合,贴近群众生活、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
  (四)践行法治实践要有新作为。进一步加强与同级人大法制委、政协社法委和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联系,多渠道推荐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多地参与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案件和疑难案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法理论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当地突发事件处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培训,对社会治理各项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通过多种方式为政府、企业和基层群众排忧解难,解答群众涉法涉诉问题,做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组织会员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工作,当好法律顾问,服务依法决策。
  积极组织会员参与区域法治建设的谋划、重大活动的开展,实施法治实践动态分析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加强平安法治建设的建议意见。
  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法学会法学专家诊所建设,加大与执法机关的对接、协作和服务力度,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五)建设法学人才队伍要有新举措。完善进一步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库的作用,激发调查研究活力,发现、培养、使用和储备人才。积极参与法学教育改革,参与法学学科体系、法学教材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成果进高校、进教材、进课堂。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专题调研,为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法学体系建设和法学教育改革提供改革建议和咨询意见。积极组织“法学家下基层调研”专题调研活动。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开展的第二批“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认定、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历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法学优秀成果奖的宣传等工作,进一步扩大湖北法学教育大省、法学资源大省、法学研究大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推进法学会建设要有新突破。要通过狠抓法学会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约束干部来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要保持和增强先进性,提升凝聚引导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先进性是群团工作的力量之源。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群团组织之一,先进性是自身建设的应有之义,是履行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法学会保持和增强先进性,就必须紧跟时代潮流,适应形势变化,坚持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不断增强法学会组织的生命力。
  要保持和增强群众性,提高团结服务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法学会根植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保持和增强群众性,是法学会的生存所依、发展所系。一方面,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尽心尽力地为广大会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及时了解和满足广大会员的需求,真正把法学会建设成为广大会员施展才华的大舞台和情感交流的温馨家园。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保证中央确定的新时期群团组织要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的总基调不走样,保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要有自己的组织,怎么有利于做好工作、就怎么建组织”的要求落到实处。
  进一步加强对市县法学会的指导、引导和服务,着力推动地方法学会建设实体化、工作实战化。认真做好对市州法学会的工作考核。适时召开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
  加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发展管理,利用“互联网+”方式建设网上会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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