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湖北省法学会调研组赴十堰调研

来源:市委政法委    时间:2019-04-11 09:35:00

  4月8日至9日,省法学会副会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付正中,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胡志平一行赴十堰市调研指导市法学会换届改选等工作。

  十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济民,十堰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立新,十堰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亚青,十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许静波,十堰市法学会秘书长熊应标,十堰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政法委及茅箭区、张湾区、丹江口市、郧西县、房县法学会,市律师法学研究会、市卫生法学研究会等有关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胡志平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调研组听取了十堰市法学会关于贯彻落实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和市州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委政法委《关于切实加强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和班子配备工作的通知》(鄂政法[2019]10号)等情况,以及十堰市法学会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参加座谈的同志深入交流。

  付正中副会长充分肯定了十堰市法学会的工作,认为十堰市法学会工作起步早、基础好、有思路、有思考、有创新、有成效,工作有声有色,为服务十堰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针对市法学会换届改选工作,付正中副会长强调:一是换届改选要坚持党的领导。严格对标对表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法学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加强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及时成立法学会党组,夯实法学会发展的思想政治基础。二是要高质量完成换届改选工作。要依照《中国法学会章程》,抓紧推进市法学会换届改选工作,人选上要统筹兼顾,各项工作要提前谋划,确保法学会换届改选工作合法合规。

  就进一步做好十堰市法学会工作,促进十堰市法学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付正中副会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市法学会各项工作要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主动服务社会治理创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落实。二是要结合市情实际开展法学会工作。积极与十堰市情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除了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更要在法治实践、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三是要在人才建设上进一步做文章。充分发挥十堰移民大市、高校资源、医疗资源丰富等优势,积极吸纳、团结各类法学、法律人才进入法学会,壮大法学会员队伍。四是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走出新路子。要积极谋划思考法学会全盘工作,加强建章立制,完善议事规则,形成有效工作体系。要围绕十堰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势谋篇布局,着力加强法学会自身学习力、组织力、落实力、创新力建设,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调研座谈会上,十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济民就市法学会换届改选及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坚持对标对表,切实将思想、行动、步调、结果统一到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部署要求上来。二是要严密组织实施,做到按时换届,确保在5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市县法学会换届改选工作。做到规范换届,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该走的程序一个不少,该过的环节一个不漏,确保换届改选工作程序完善。做到高质量换届,努力将学术、法律、行政管理等各方面能人、大咖吸收到法学会中来。三是要创优创先工作。突出创新化发展,抓好品牌化推动。立足十堰实际,加强与市内高校有效互动,借助市法学会平台和力量,大力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律服务,不断推进机制创新和实践创新,打造十堰法学会工作亮点和品牌,为十堰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与会同志还围绕市(县)法学会、学科研究会职能任务、工作方式、机构编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为进一步做好基层法学会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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