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十堰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来源:十堰经开区    时间:2023-06-14 17:06:50

6月13日,十堰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忠诚教育培训,区社会事业局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区纪工委班子成员及委机关全体干部,白浪街道纪工委全体干部,区直部门纪检干部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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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实践,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和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等相关法律概念。从重拳出击,严惩黑恶犯罪;“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保护相关人员合法权益;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等六个方面的要点进行了相关章节的学习解读。

会议认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首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有利于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有利于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会议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要结合职责定位,将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类型、处理等内容,强化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能力和水平;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和表率,带头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十条中明确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行为清单”,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加强行业监管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开展协作配合,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汤华荣)

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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