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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开展“拒绝高额彩礼 弘扬时代新风”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张湾区    时间:2024-05-09 15:01:02

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倡树时代新风,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5月8日,张湾区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当日上午,张湾区人民法院、区妇联、区人社局联合开展“拒绝高额彩礼 弘扬时代新风”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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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张湾区人民法院法官详细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法治层面上对彩礼的明确和约定,并结合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典型案例等,向现场群众介绍了高价彩礼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积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反对攀比之风,营造时尚文明的婚嫁新风尚。

据了解,2021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四年提出治理高额彩礼的问题。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彩礼纠纷的司法解释,对彩礼的范围、已办理和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返还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张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廖敬介绍,彩礼是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是双方家庭表达感情的方式之一。然而,高额彩礼不仅背离了爱情的初衷和婚姻的美好本质,还给部分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婚姻关系和家庭和谐稳定。法院通过开展遏制高额彩礼的宣传活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引导公民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婚恋观,让彩礼不再成为“甜蜜的负担”。(十堰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 赵慧 通讯员 王子薇 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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