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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丢垃圾引发两起刑事案件,法官庭前调解促三方达成和解

来源:张湾区    时间:2024-02-02 15:38:36

“我之前确实漫天要价,事情发生我也有过错,我现在同意对方赔偿8000元后了结此事。”1月15日,在张湾区人民法院二楼送达E中心,经过承办法官多轮调解后,两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何某某、薛某某两兄弟及被害人陈某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当场履行到位,最终四人握手言和,互相出具刑事谅解书。1月17日,张湾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勇当庭对被告人何某某、薛某某两兄弟的量刑建议,由之前的有期徒刑实刑八个月至九个月调整为判处拘役六个月,适用缓刑。

据悉,2022年8月24日,何某某随手将一袋垃圾丢至陈某某经营的食品加工厂内,陈某某上前对何某某进行指责并理论,何某某用手将陈某某推倒地上,致陈某某受伤。后何某某驾车准备离开时,陈某某的弟弟薛某某二人见状对何某某实施了殴打并将其从车中拉出来进行踢踹,致何某某受伤。经鉴定,陈某某右挠骨远端骨折,为轻伤二级;何某某左侧第7、8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由于三被告人均涉嫌刑事犯罪,被公诉机关移送起诉至张湾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张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发现二案系关联案件,存在和解可能,遂主动同三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事宜,但何某某不仅不愿意赔偿陈某某,还要求薛某某兄弟二人共同赔偿5万元。办案法官认真研究案情后,从何某某对本案矛盾引发负有过错、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实刑等多角度对其释法说理,并背靠背组织薛某某兄弟二人、陈某某以及何某某调解。最终促成何某某同薛某某兄弟二人及陈某某达成协议,由薛某某兄弟二人一次性赔偿何某某8000元后,三方当事人互相出具谅解书。最终,张湾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三名被告人均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我们对于有被害人的轻微刑事案件,改变了过去径直开庭的传统,把调解工作延伸至开庭审理前和判决作出前,以治罪治理并重理念做实刑事案件诉源治理。”张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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