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首页 > 县市区 > 张湾区 > 正文

来诉非诉化解逾六成,张湾区黄龙法庭打造新时代“枫桥工作法”黄龙版

来源:张湾区    时间:2023-12-01 16:01:48

2021年9月,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到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黄龙法庭调研。两年过去了,这个硬件建设一流、软件建设怎么样?且看一组数据:

2020年前,该庭年受案350多件;2021年后,诉讼立案逐渐下降到200多件、100多件。2023年以来,法庭接待打算起诉456件,经释法析理,167件放弃诉讼,实际递交诉状289件,再经诉前分流人民调解和法庭自行诉前调解小计139件,实际立案仅153件,接待来诉与实际立案比仅为33.6%,来诉诉前化解率逾六成。深度参与基层治理与服务乡村振兴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表扬和肯定,三个乡镇主要领导经常到法庭联系工作、解决困难,黄龙镇党委政府今年投资20万元为法庭援建党建活动室(展厅)。

“1238”打造“一庭一品”

黄龙法庭今年初制定了“1238一庭一品”方案,即:一个目标,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黄龙版;二项重点,审判绩效排前列,嵌入式参与地方经济发展,精准发力乡村振兴、共同缔造、基层治理、生态保护;三个亮点,法庭建设创一流,诉源治理争第一,共同缔造干惟一;八项举措,案件绩效居第一方阵、争取黄龙镇党委政府援建法庭党建活动室(展厅)、能力作风年创优、创建法庭一码通方便群众诉讼、诉源治理双降20%、开办法治夜校村社点单法庭答卷、为32个涉农专业合作社提供法治体检和知识产权保护、联席巡查堵河犟河和库区。

该庭年初制定《服务乡镇振兴十条举措》送辖区乡镇党委并清单式推进落实,涵盖服务乡村产业、维护农民权益、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参与矛盾多元解纷、指导创建无讼村居、助推乡村文明、强化生态保护、开辟农合绿色通道、推行下沉式工作法、守护脱贫攻坚成果等。同时,还制定了法庭党建引领、廉洁从审、法治夜校、走村联户、住庭制度等,助推该庭建设规范化、现代化。

嵌入式深度参与基层治理

积极主动参与乡镇党委政府“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调解工作室+N”矛调中心多元解分机制。今年开始每季度制作《审判数据分析与社会治理》送三个乡镇党委,轮流参加辖区乡镇每周一“书记大接访”、政法综治例会,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77件。今年5月,柏林镇某村一起劳务纠纷错起诉为劳动争议,历经两审终审仍未实质化解并信访,法庭在镇综治例会上给出化解指导意见,并两次赴村指导,该信访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党建引领看行动。法庭党员主动到驻地柏林社区报到,成为社区“大党委”组成单位,开展“五亮五共”活动5场次,重点指导该社区依法妥善处理市棉纺厂破产清算后历史遗留问题。法庭与全国民主法治村双丰村联合举办支部主题活动,指导全国文明村回龙村等6个村创建无讼村。

开办法治夜校。该庭辖区共有32个村,仅2023年就赴23个村开办法治夜校。法庭实行“村(社)点单、法庭答卷”,提前走村或电话了解各村多发型矛盾纠纷类型,比如有的村反映小产权房纠纷多发,有的村反映有来百姓在基本农田上种树和花卉,有的反映婚姻家庭纠纷较多,有的反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多发,法庭均提前准备法律、政策、乡规民约和相应典型案例赴村(社区)宣讲,为此,该庭法官、助理每周晚上住庭2-3天,特别是夏天傍晚赴村参加庭院会,既不影响农民劳作又凉快,受到基层广泛欢迎。

诉源治理“三板斧”砍掉六成来诉

得益于辖区党委政府平安建设政通人和,黄龙法庭诉源治理上成绩斐然,在疫情后该院2023年案件上升20%大前提下,该庭三板斧实现了案件同比下降20%、诉讼立案仅为来诉三分之一。

一是对来庭打算诉讼帮助其分析利弊、社会效果、诉讼成本、最佳解分方式,当事人主动放弃诉讼167件。如涉南水北调拖欠房屋安置差价140件中,打算起诉108件,经分析利弊后放弃诉讼,选择诉外解分。户籍已外迁到某街道居住八年多的十余户村民因历史遗留问题多次到庭要求起诉享受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经反复宣传法律后收回诉状。黄龙法庭只有1审1助1书,工勤人员赵师傅及法警在干好本职工作之余,利用本地人头熟的优势,积极加入法庭窗口接待,二人在窗口诉前调解成功累计40余案,为法庭诉源治理锦上添花。

二是对来访来诉矛盾纠纷,不急于接受诉状或立案,根据难易程度,或打电话通知涉村(居)委会领回先行调处,如有不懂法律可以咨询法官或助理;对于判断村(居)可能无法调解的,分流辖区乡镇综治中心、两个比较有名的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以上分流的,法庭明确司法确认、诉讼托底,打消分流执行风险或调解不了的顾虑。基于平安建设考核机制,村(居)、乡镇对于法庭分流案件态度积极,落实有力,调解成功率也比较高。3月6日,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到黄龙法庭调研时,巧遇该庭在法庭指导1件来诉180万元工伤赔偿金分配纠纷成功诉前调解并司法确认。

三是法庭自行审前调解化解纠纷。对一些未分流或退回即将诉讼案件,法庭自行审前诉外调解。对一些离婚劝和、家长里短现场调处、小额民间借贷能够当场调解兑现或不影响后续权利的,不再立案,不作诉讼调撤,而是作为诉源治理非诉档案处理。2023年,黄龙法庭以此诉前实质性化解纠纷69件。另外,判后答疑打消当事人主动放弃上诉,同样节约了司法资源。

今年5月,该庭审结1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争议大、专业性强、司法鉴定结论只有大致范围,依靠法官自由裁量权判决,把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做到极致,双方都在最后一天提交上诉状(实际上是观察对方是否上诉,明确说是对抗性上诉),经法庭释法后又都收回上诉状,节约了二审司法资源;3件数百上千万的经济合同纠纷,法庭审前引导以非诉方式和解。

涉家涉农纠纷调处问计于民

黄龙法庭对家长里短、涉农纠纷,勤下村居尽可能到案发地上门做法律和思想宣传工作,典型案件就地巡回审理7件,事实证明凡是勤下村居的纠纷,90%以上都调解成功。比如有3件小学生之间侵权、教育责任、隐私权纠纷,报警高达近百次,如此尖锐矛盾在法官冒雨上门家访中化解;对一些支付或赔偿标准争议较大的,到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召集党员群众代表共商甚至表决,将结果作为调解或判决依据,取得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对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巡回审判,审理一件教育一片。

1701417774460877.jpg

今年来,该庭采用上述工作法,成功调解家事和涉农诉讼73件,诉前成功调处24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170余件。特别是4件矛盾极为复杂的赡养纠纷,均在巡回审理和村支部(委会)、党员群众代表见证中全部调解、全部当庭履行。

两次见证黄龙法庭巡回审理的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余盛林在今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班交流发言中对黄龙法庭提出表扬“黄龙法庭践行群众路线,亲见法庭到村两委与党员群众代表共商案件调处意见,是省委共同缔造的基层生动实践,契合乡村振兴、四下基层要求,服务了百姓生活和乡村文明,法院解决矛盾纠纷公正高效”。

黄龙法庭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强基工作,以止讼、息讼、少讼为目标,助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闭环”止争在“最后一公里”,让“枫桥经验”在东风故里、幸福张湾赓续发展。(桂千勇 邱爱民)

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Copyright ©2020 sy.hbca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3015995号    十堰长安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