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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检察院:伤残当事人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来源:检察日报    时间:2023-05-16 16:07:42

“谢谢检察官,你们不仅帮我要回了赔偿款,还帮我申请到这笔宝贵的救助金,让我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4月21日,收到张湾区检察院检察官上门送来的司法救助金,当事人陈某哽咽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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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上门看望司法救助对象

59岁的陈某是一名水电工,平时短期受雇于装修工程的包工头,一家三口只有他的收入来源。2021年3月,王某在张湾区某居民小区承接了装修工程。经人介绍,陈某受雇于王某,从事该工程的水电安装工作。施工过程中,因梯子倾倒,陈某从2米多高处摔落受伤。工友将其送到医院,医生确诊其为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评定为十级伤残。

没想到屋漏偏逢连夜雨,经过两次手术,原本就患有心血管疾病的陈某突发脑梗,左侧肢体偏瘫,无法正常行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此连番打击,陈某的精神状态日渐消沉,被确诊为心境障碍,需要规律服药,定期复诊。顶梁柱突然倒下,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顿。陈某的妻子既要照顾丈夫,又要打零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90多岁的老母亲整天以泪洗面。

王某仅在陈某住院期间前去探望时,给了1000元慰问金。后来,陈某就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事项多次与王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赔偿陈某9.8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结果。陈某多次私下与王某沟通,希望能达成和解,可王某一直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绝对话,赔偿的事一拖再拖。

2023年3月,张湾区检察院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中发现该案线索。考虑到陈某行动不便,检察官特意为陈某提供上门服务。在陈某家中,检察官向其核实情况,讲解相关规定,陈某当即向检察机关提出诉求并申请监督。

全面客观审查案件后,张湾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迅速反应,在查明王某的财产情况后,对其可供执行的6万余元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但剩余3万余元仍执行困难。

“没想到检察监督这么有效!”虽然陈某对检察办案的结果表示满意,但其家庭经济仍然十分困难。这次受伤治疗产生一系列医疗费用,给其家庭带来沉重的债务负担。法院强制执行的6万元赔偿款,全部用来偿还了外债,而陈某后续康复还需要不少费用,其家庭生活依然没有保障。为此,张湾区检察院决定对陈某进行司法救助,依法为其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近年来,张湾区检察院针对农民工讨薪及老弱病残幼群体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伤残赔偿金等案件,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弱势群体筑起维权保护墙。(检察日报记者 蒋长顺 通讯员 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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