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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来源:郧阳区    时间:2024-05-27 17:00:07

“现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示你们虽然婚姻关系解除,但是对于未成年子女仍要履行好抚养、教育、关爱、保护、管理等义务……”5月15日,郧阳区人民法院杨溪法庭向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引导当事人共同守护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魏某与涂某于2008年结婚,两人共育有一子一女,目前均未成年。因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未果,魏某将涂某诉至法院。综合考虑当事双方婚姻实际和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承办法官从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角度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耐心解释,魏某与涂某最终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对小孩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达成了一致。为确保两个子女在父母离婚后抚养问题有保障,5月14日,承办法官向二人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督促双方当事人切实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等义务,二人当庭表示会积极关心子女成长,履行好监护职责,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该镇居民梁某与赵某夫妇婚后常年分居两地,两人育有一女,但女儿多年来一直随母亲梁某居住在山西,与父亲赵某见面、联系较少。因夫妇二人感情不和,梁某起诉赵某离婚,赵某始终心系女儿的抚养问题,开庭前便主动到法庭与承办法官表达自己的担心。承办法官考虑到孩子一直跟随母亲梁某生活,生活习惯和学习环境都与赵某所在地方差异较大,孩子归梁某抚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便以此为切入点,积极做通赵某工作,赵某也表示每月会按时支付小孩抚养费,也会尽自己所能关心、关爱女儿成长,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在送达调解书的同时,5月15日,杨溪法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双方当事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双方都给予足够的关心、关爱、陪护和疏导。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依靠。一方面,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父母是子女之源,舐犊情深,亲慈恩重。父母的抚育和关爱,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在日常办案过程中,当事人往往对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不甚了解,在抚养、探视、财产等方面易产生纠纷,针对不同案情,通过随案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有利于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及未成年人子女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十分有必要,当事人也非常欢迎。”承办法官介绍。

近年来,郧阳区政法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融合发展、依法能动履职三个理念,坚持依法推进执法办案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结合,实现了法律的“尺度”与司法的“温度”有机统一。自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发布以来,郧阳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意见要求,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向离婚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截至目前,已经在2起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4份,既有力督促当事人依法履行抚养、教育法定义务,又充分维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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