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两长”同庭,筑牢安全生产事故防线
来源:郧阳区 时间:2023-06-19 15:57:00
安全生产大于天,郧阳区鲍峡镇两村民进入云盖寺绿松石矿区非法采挖绿松石,涉嫌危险作业罪。日前,郧阳区采取法检“两长”同庭方式,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郧阳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青华担任审判长,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可飞担任公诉人,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村民代表等30余名干部群众现场旁听。
今年1月13日,被告人庹某某、闫某相邀到郧阳区鲍峡镇云盖寺绿松石矿区5号矿洞采挖绿松石。直至次日凌晨2时许出矿洞。经评估,郧阳区云盖寺绿松石矿区目前的固有安全风险等级为一级(风险程度最高),安全风险类别为D类(安全等级最低,安全生产条件最差),存在严重的地质灾害风险,矿山采空区可能引发地表塌陷和沉降。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庹某某、闫某为牟取违法利益,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明知该矿洞内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然进入矿洞内非法采挖绿松石,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两名被告人也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庹某某、闫某犯危险作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审判员介绍,在从事生产、劳动中,忽略安全隐患,进入危险区域作业的,或将构成危险作业罪,被处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