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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化龙堰镇:​四个“转变”提高信访矛盾化解质效

来源:房县    时间:2024-01-19 14:55:07

今年以来,房县化龙堰镇在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贯穿工作始末,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在维护大局、促进和谐上创新举措,四个转变构建矛盾化解新格局,着力化纠纷、解民忧、暖民心,今年没有新增越级信访案件,取得了较好成效。

从“党政主要领导”到“所有班子成员”,深入实行领导接访制度。坚持推行每周一党政主要领导接访制度,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在镇社会治理中心亲自接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多次来访的热点案件,当场了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为进一步化解各类潜在信访矛盾,解决群众诉求,推行周一所有驻村领导、村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在村社会治理工作室的接访办法,凡涉及群众诉求的各类矛盾,均可随时直接向“能拍板领导”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今年以来,各领导班子成员“随时接访”60余人次。通过随时接访,有效缓解了信访人激动的情绪,减少了越级上访可能,增强了对党委政府的信任感,将信访人有效吸附在当地。

从“信访单独独斗”到“职能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化解信访案件。随着社会发展,信访矛盾化解逐渐演变为系统工程,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为此,化龙堰镇改变以往由信访办单独化解信访矛盾的“老办法”,转变为深入实施信访联席会议,要求各部门相互协作的“新机制”,同时成立“和为贵调解工作室”协助化解矛盾。凡村内部能解决的矛盾,驻村领导、村书记牵头,加强内部矛盾化解;凡本村不能解决的,迅速上报镇党委政府,依托镇社会治理中心,会同信访办、“和为贵调解工作室”、城建办、派出所、司法所、自规所、林工站等部门力量,加强各方沟通协调,统一口径,统一尺度,统一答复,做到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解决问题,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从“主动接访群众”到“积极走访群众”,带案下访做好稳控工作。坚持把“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户户走到了解村情民意,下访回访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处理疑难信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包案化解矛盾要求,由包案领导及责任人主动带案下访,深入到信访人家中,与信访人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了解掌握其最新诉求和思想动态,切实做好稳控工作。近年来,该镇党委政府领导坚持做到定期下访和重大节点及敏感时期主动带案下访,化解信访矛盾案件,先后化解各类疑难信访案件5起。

从“事后被动化解”到“事前全面摸排”,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为打破信访矛盾化解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局面,该镇变事后化解为事前预防,以“户户走到”为矛盾排查总抓手,制定了信访矛盾排查工作机制,要求各村、各部门在接到群众诉求后,必须进行详细了解,能化解的要当场化解,不能化解的在详细了解后做好包案稳控及上报工作,做到先期研判、先期防范、先期化解,最大限度地发挥“矛盾前沿观察哨”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截至目前,该镇已受理各类信访矛盾案件180余起,受理12345公共服务热线105起,有效化解疑难信访案件5件,促进了社会和谐,为加快推进“工业强镇、产业大镇、乡村振兴示范镇”作出了贡献。

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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