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十堰市检察机关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检察履职+法治宣传”双轮驱动,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
张湾区检察院:售卖“假”茅台 获得“真”刑罚
2023年6月至11月,湖北十堰的王某某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通过微信向贵州贵阳的曾某购买假冒“赖茅”注册商标的白酒。期间,曾某收到王某某货款后,又从陈某处购买假冒“赖茅”注册商标的白酒,并让陈某用快递运输的方式直接发货给王某某。王某某将其从曾某等人处购买的171箱假冒“赖茅”牌白酒,以易货(双方不使用现金而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等价交换)的方式在十堰某公司进行交易。2024年11月19日,张湾区检察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曾某、王某某均被判刑。
郧阳区检察院:挂牛头卖母猪肉 5人被判刑
街边陌生的流动商贩,叫卖的“鲜牛肉”物美价廉,是不是很心动?而有种“牛肉”实际是以母猪肉抹上猪血冒充鲜牛肉的。这些母猪肉经过精心改刀,再抹上鲜猪血,新鲜滑嫩,卖相很好,但却是彻头彻尾的假牛肉。近日,郧阳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涉案5人均被判刑。其中,被告人黄某等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判处刑罚。黄某和陈某还分别被判处罚金13万和10万元。
郧西县检察院:法治宣讲 助力安心消费
“网购遇到假货怎么办?”“预付卡商家跑路如何维权?”3月13日,郧西县检察院在县文体广场开展“守护美好生活·共建法治郧西”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普法宣讲活动。检察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释法,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保健品诈骗”“网购陷阱”等常见的消费圈套,用身边的案例为群众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竹山县检察院:“益”起行动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3月12日,竹山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委员会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进行食药安全知识宣讲、现场释法,普及食药安全知识和维权方法,积极回应群众的需求与呼声,提升监督活动的社会知晓度。还向群众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和12309热线电话,邀请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鼓励群众踊跃向检察机关提供食药安全问题线索,共筑食药安全防火墙。
竹溪县检察院:保护消费权益 共筑诚信市场
3月14日,竹溪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商超,开展消费者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用法律知识为消费者和经营者筑牢权益防线。活动中,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向商户和过往群众重点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畅通群众维权诉求通道。
房县检察院:检察听证共筑食药安全防线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房县检察院就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专业律师举办公开听证会,共同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