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开庭审理首例燃气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日期: 2025-01-07 13:28:17
来源: 郧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闻佳慧

近日,郧西法院对县检察院诉县住建局怠于履行住建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县某小区燃气管道工程在开工建设前未取得施工许可,也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工程竣工后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目前该小区用户已相继通气使用。县检察院向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后,县住建局在规定期限内采取了部分有效措施,但仍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该小区燃气管道工程仍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县检察院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法院受案后高度重视,组成“3+4”模式七人合议庭,庭前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载明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要求,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洪明忠出庭应诉。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县检察院当庭宣读了起诉状,县住建局进行了答辩,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辩意见,就案件事实对各方进行了仔细询问。庭审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在最后陈述环节,洪明忠表示,城镇燃气管道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住建局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燃气安全领域各项制度,督促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燃气安全隐患综合管理治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系郧西法院首例关于燃气安全的行政公益诉讼,该案的审理,不仅体现了司法审判对公共利益的守护和保障,更能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责,助力法治政府高水平建设。(通讯员 范绍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