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法院:五措并举解“游愁” 司法护航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日期: 2025-03-19 08:23:33
来源: 房县政法委
责任编辑: 闻佳慧

房县是文化旅游大县,近年来,房县县委、县政府秉持“文化塑县”理念,大力宣传“诗经、黄酒、野人之谜”三张名片。房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顺应房县文旅产业健康发展趋势,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创建“服务文旅产业发展示范法院”,积极探索“司法+文旅”深度融合新路径,打造司法助旅“新名片”,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法院创建工作被市中院肯定,荣获2023年度“示范法院”创建工作优胜单位并在市中院作交流发言。

定思路,把稳服务大局“方向盘”。精准把握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聚焦实体经济、乡村振兴、基础设施、自然生态、红色人文、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司法问题,制定实施《房县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房县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准对接文旅产业司法需求,召开20余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创建“服务文旅产业发展示范法院”工作并多次向县委汇报相关情况,为房县建设“两山驿站•诗酒美城”和国家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送上司法“锦囊”。

建机制,筑牢协作联动“压舱石”。与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黄酒产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旅游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推动成立文旅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文旅法庭2名干警受聘为人民调解员。推行“司法+行政”快速解纷模式,2024年按照“四就三定一重”原则诉前调解成功涉旅纠纷28件,调解成功率64.29%,诉前实质性化解涉旅矛盾纠纷作用发挥明显。突出打造“服务文旅产业发展示范法院”主题,院长牵头申报相关调研课题为2023年度全省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顺利通过省高院结项评审验收。

推实体,构建司法助旅“主阵地”。结合“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和“一庭一品”特色法庭创建工作,建设专业文旅法庭,出台《房县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专业旅游法庭的实施方案》,在军店法庭挂牌成立“房县人民法院文旅法庭”。在西关印象、“双野”景区设置巡回审判点,挂牌成立2个“法官工作室”,打造“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的诉讼服务网络,深入景区“点线面”全方位开展涉旅纠纷巡回审判20余次。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沟通联络工作机制作用,凝聚合力,就法院创建“服务文旅产业发展示范法院”工作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建议2次,向县人大、县政协等报送法院工作简报20余期,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优服务,架好法护文旅“新云梯”。开展送法进景区系列活动3次,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服务10余家重点景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系列活动被湖北日报、省高法、十堰新闻联播等争相报道。邀请5名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赴法官工作室及旅游公司开展调研1次,向县文旅局等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份,回复采纳率100%。召开1场创建“服务文旅产业发展示范法院”新闻发布会,发布1部《房县人民法院服务文旅产业发展司法白皮书》,倾心守护“诗酒远方”文化名片。

抓主业,当好项目建设“助推器”。前移司法服务,主动对接文旅项目基础建设,积极走访“青峰大裂谷”景区、白鹤湾田园综合体、窑淮“茶旅小镇”研学项目3次,在窑淮镇陈家铺村茶旅研学基地建设模拟法庭1个,常态化开展宣教活动。文旅法庭成立后涉旅案件审执质效明显提升,2024年受理涉旅案件55件,结案53件,结案率96.36%,平均审理时长19.75天,同比缩短11.3天。妥善审理张某等4人盗掘古墓案,依法保护文物遗迹。诉前调解某古建园林有限公司与县文旅局关于宝堂寺景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房县景区品牌形象,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邢佩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