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用爱呵护成长 用心守护未来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日期: 2025-03-12 11:35:31
来源: 房县政法委
责任编辑: 闻佳慧

近年来,房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协调联动,念好“统”“治”“建”“宣”四字诀,全力以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强化“统”,构建未保工作联动体系。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县委、县政府把未保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对未保工作作出指示批示12次,召开专题会议8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知》,对未保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督促各乡镇、县直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了未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强化协调联动。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制度体系,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县乡领导包联学校机制、信息共享通报协调机制,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充分整合20名儿童督导员、87名法治副校长、273名心理指导师、45名“心微光”心理服务志愿者、4个女性社会组织等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深化“治”,营造未保工作良好环境。扎实开展“五大行动”,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一是开展帮教关爱行动。聚焦留守、困境、残疾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加大走访、帮扶力度。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全面排查摸清了问题未成年人和辍学、被虐待未成年人底数,建立了台账,对被侵害未成年人逐一落实了未检特殊保护制度,联合帮教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重点预警未成年人13人,劝返复学22人。二是开展环境治理行动。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持续排查涉未成年人重点场所、网络空间、公共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并集中开展治理打击,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和网络环境。2024年,共检查校园周边经营单位216家(次),督促整改校园安全隐患104处。三是开展司法保护行动。在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成立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提升法律援助实效等方面打出“组合拳”,做到惩防并举,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四是开展预防犯罪行动。立足“预防”,从完善防侵害机制、法治副校长定期普法宣讲、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警校家”联动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五是开展关爱保障行动。实施5个“童伴妈妈”项目村,开设托育机构40家,35所学校提供课后服务,重点乡镇开设“4点半”学校、“寒暑假课堂”等系列活动,将167名残疾儿童纳入“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救助,多举措抓实抓细未成年人群体关心关爱。

持续“建”,推动“三大平台”协同发力。一是建设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和权益保护信息平台。针对“高危”未成年人“发现难、处置难、管理难”问题,收集整合各部门数据,并加以分析,结果以“红橙蓝”三色预警,分类流转、持续跟踪,逐一评定风险等级,落实帮教措施。二是用活十堰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关爱基地。多单位联合开展“法治夏令营”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关爱基地100余场次,体验人数8000余人,通过声光电、VR、情景互动等形式,增强未成年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建强矫治专门学校。2023年12月,建成十堰市首所未成年人矫治专门学校(启明学校),设有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计算机教室、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等场所,配齐配强了教师、法治副校长、军事教官、安保等人员。同时,持续推动启明学校规范化建设和运行,不断提升矫治教育水平。2024年,启明学校全年矫治187人,日常在校矫治学生50人左右。

积极“宣”,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一是开展社会面法律法规宣传。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各执法司法单位充分结合6.1儿童节、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广泛开展宣传。2024年,开展普法宣传181场,覆盖3万人,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学校家庭教育宣传。县教育局、应急、消防、妇联等部门,定期进校园开展“五防”(“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防欺凌、防溺水”)教育,召开“五防”主题班会4500节次,家长会、户院会300余场次。积极选树少年模范,评选出市、县、校级“新时代好少年”共88名,发放“好少年”事迹汇编7000余册,不断引导未成年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三是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在小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通告》,提高社会知晓率,并结合“户户走到”“三官巡村”、政法干部“四下基层”等活动,将未保知识宣传到户、宣传到人。(通讯员 夏旭东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