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有人借“年报”行骗 十堰警方提醒:年报不收费,千万别上当

日期: 2025-02-28 11:23:00
来源: 十堰晚报
责任编辑: 闻佳慧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各类经营主体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年报季来临,诈骗分子瞄准这一时机,开始活跃起来。

去年以来,我市警方接到多起此类被骗案例,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温馨提醒:年报不收费,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

身边的案例

2024年6月,茅箭区经营户谢女士拿着一个快递文件袋,来到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堰市场监管所。她反映,自己前几天签收了一份营业执照材料到付快递,付费195元。快递文件袋内有两份资料,一份为营业执照年审流程材料,一份为空白利润表。“签收后我一直怀疑自己被骗了,今天专门来求证。”工作人员告知,企业年报不收费,谢女士被骗了。工作人员通过快递单上的信息,试图电话联系骗子,却早已联系不上。

2024年5月,张湾区个体户赵女士接到电话,对方自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她营业执照需要报送年报,并要求添加赵女士的微信以便协助完成年报。赵女士按照对方提供的步骤转账130元。后来得知自己被骗。

2024年6月,经营果蔬生意的王先生接到电话,对方称陈先生的年报即将脱审,面临罚款。随后陈先生根据对方指引,在一个名为“个体户商家年报管理”的微信小程序上缴纳了198元年报申报费用。事后,他发现自己上半年报送过年报,且有申报记录,意识到自己被骗。

2025年2月,郧阳区个体工商户冯先生收到一条署名为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报提醒短信,要求他点击提供的链接进行操作。冯先生打开链接,提示需要填写企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等信息,还涉及银行卡卡号。他心生疑虑,马上向郧阳区市场监管局咨询。经确认,短信中的链接并非官方链接,冯先生随即拉黑了该号码。

2025年2月,经营早餐店的唐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专业的年报代办公司,向唐先生推销可提供89元至599元不等的付费代办服务。然而,在唐先生支付费用后,对方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警方剖析骗局

根据以往案例,十堰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总结出这类诈骗常见的五类手段。

一、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报送年报、信用修复等需缴费。不法分子往往会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联系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完成年报或进行信用修复。

二、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三、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四、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年检”,并支付费用。

五、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代办年报工作,从而骗取费用。

防范提醒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年报、信用修复等相关事宜不收取任何费用。经营主体报送年报请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网址:https://www.gsxt.gov.cn。

除官网外,个体工商户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完成年报:

1、微信搜索小程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省份”—点击“年度报告”开展年报。

2、微信搜索小程序“湖北智慧市场监管”—选择“我是企业用户”—点击“主体便民办事平台”,即可跳转至“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年报小程序。

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提醒,市民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登记机关,谨防上当受骗。切勿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或短信,一旦拨打短信中预留电话或点击短信内链接,不法分子会设法诱导用户提供个人身份证信息、银行账号、密码、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从而进行转账、消费等不法活动。

十堰警方提醒,任何时候都不能因任何理由按陌生电话或短信的提示,进行银行转账业务的操作。(记者 杨建波)